根据贵州省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是否备案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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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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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00元,二级800元,三级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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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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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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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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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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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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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一级及以下600元,二级1000元,三级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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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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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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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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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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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药品及治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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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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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均按70%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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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调整 :2024年1月1日起,跨省异地住院备案人员的起付线统一提高至400元(原300元),未备案人员提高至600元(原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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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个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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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需在次年4月30日前完成上年医疗费用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示例计算
若某患者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花费2万元,且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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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金额 :(20000-1500)×70% = 1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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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金额 :20000 - 12,500 = 7,50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