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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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标准
自2024年1月起,贵州省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 25年 ,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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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龄认定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二、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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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部分地区如贵阳要求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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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累计缴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三、缴费年限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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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流动人员
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时,职工医保关系仅转移个人账户,不转移统筹基金。不同统筹地区的实际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贵州省内的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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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流动人员
转移至贵州省后,省外缴费年限按国家规定合并计算总年限。
四、不足年限处理
- 若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需继续缴费至满25年,费用按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8%缴纳。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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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覆盖因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需注意区分“疾病”与“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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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的终身待遇要求与职工医保不同,需分别累计参保满15年(城乡居民医保)和25年(职工医保)。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指导文件及贵州省地方规定,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局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