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费、自费药品等
根据我国医疗保险政策,住院报销有明确不报销范围,具体如下:
一、明确不报销的费用项目
- 转诊相关费用
就诊转诊的交通费、急救车费均不在报销范围内。
- 生活服务类费用
包括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 自费药品与高价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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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需自付10%-20%后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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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医保目录的药品(自费药品)及进口药品均不报销。
- 非医保目录项目
如手术费、美容整容费(镶牙、假肢)、矫形费等特殊治疗项目不在报销范围内。
- 起付线以下费用
需个人先承担起付线金额,超过部分才能报销。
- 违规用药费用
如门诊处方与诊断不符的药品、超量用药等,医保将追回违规费用。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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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医疗范围 :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品费(自费/异型包装药品)、住院床位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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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限制 :超过当地医保年度封顶线的部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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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如工伤、交通事故等需符合特定条件,部分费用可能通过其他渠道报销。
建议参保人员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