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院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型、医院等级、费用分段不同而有所差异,职工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85%左右,居民医保(含大病保险)约为70%,且报销比例随医院级别降低而提高,一级医院最高可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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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报销规则
- 在职职工:三级医院报销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75%;退休人员分别提高5%-15%,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66%,一级医院80%。
- 起付线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400元,一级2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多次住院逐次降低。
- 大病补充报销:年度自付超1.5万元部分分段报销60%-85%,无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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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报销规则
- 基础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5%-65%,二级65%-75%,一级75%-85%,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如2万元以上部分三级报65%)。
- 连续参保奖励:每满5年报销比例提高5%,最高累计10%,长期参保者一级医院可达90%。
-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个人负担超8000元部分按55%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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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与特殊待遇
- 异地住院按费用分段报销,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1万元以上报95%,乙类药按80%报销。
- 门诊慢特病(如恶性肿瘤放化疗)可参照住院比例报销,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50%以上且无起付线。
提示:实际报销金额需扣除自费项目及起付线,建议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并关注连续参保政策,以最大化报销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