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50元/天,省外80元/天
四川省公杂费报销标准根据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公杂费标准
- 省内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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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每人每天50元,按出差自然天数包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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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适用于四川省内所有公务人员。
- 省外出差
- 补助标准 :每人每天80元,同样按出差天数包干。
二、其他相关标准
- 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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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厅局级:每人每天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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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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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住宿费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
- 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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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飞机:除省级/厅局级外,均需选择经济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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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轮船:需选乘二等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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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火车:限硬座或硬卧。
- 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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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非三州地区):每人每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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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州地区(甘孜、阿坝、凉山):每人每天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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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注意:统一安排用餐需另行缴纳费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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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严格履行先审批、后出差的程序,严禁变相旅游或无实质内容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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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均包含在公杂费中,但需提供合法票据。
以上标准综合了政府公开文件及近年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四川省财政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