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
2025年实施的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法定退休年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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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 :原60周岁,自2025年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长至6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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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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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0周岁退休的女性工人: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长至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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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55周岁退休的女性干部: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长至58周岁。
- 弹性退休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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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提前退休 :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目前15年,2030年后逐步提高至20年)的职工,可自愿选择提前退休,但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提前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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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延迟退休 :职工与单位协商一致后,可延迟退休最长3年,需提前1个月书面确认。
- 养老金计发月数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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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与计发月数挂钩,年龄越大,月数越少,养老金越高。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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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退休:17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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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退休:13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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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岁退休:11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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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整数年龄处理:部分地区采用“四舍五入”或按比例计算(如57.5岁或按154个月计发)。
- 最低缴费年限提高 :
- 自2030年起,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延长6个月,至2039年完成调整。
- 特殊工种和失业人员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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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人员(如井下作业、高空作业等)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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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退休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领取失业金直到退休,养老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
- 病残津贴政策 :
- 达到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工伤致残,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以申请病残津贴,领取期间不用缴纳养老保险。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并通过提供一定的弹性选择权,增加政策的灵活性和人性化。建议职工和用人单位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做好退休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