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2020年定额取费标准,综合相关调整内容如下:
一、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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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取基础变更
由“分部分项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调整为“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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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需参考《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附件,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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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措施项目清单
根据新计取标准调整清单内容,具体调整细则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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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处理
附加税不再计入企业管理费,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定额规定的综合附加税税率计算,结算时按合同约定方式处理。
三、其他关键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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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构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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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增值税由包含进项税转为销项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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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单独列项,不再包含在企业管理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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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细化
2020定额人工以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类,不再细分工种,但基价较2015年略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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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划分调整
新增装配式、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等3个专业;
删除组合钢模项目,新增铝合金模板项目。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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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仍按原定额执行,之后需按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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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资质等级企业按对应费率计算费用。
以上信息综合自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通知及权威平台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