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费取费一档二档的规定如下:
- 规费的计取基础 :
- 规费的计取基础为“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 规费标准的内容 :
- 规费标准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 规费的计取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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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应按照规费标准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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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规费费率有幅度的按费率的上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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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在编制投标报价及签订承包合规费应按其核定的费率计算,并须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发包人出示核定的规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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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向发包人出示核定的规费标准,经核对后办理。
- 规费计取的限制 :
- 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这些规定确保了规费的计取过程透明、规范,并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在实际工程中,严格按照这些规定进行规费的计算和计取,以保证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