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70%,2万元封顶
江苏医保二次报销的标准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年度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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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核后可报医药费按比例结算,比例范围为 35%-70% ,具体由各地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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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
每人每年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 2万元 ,超过部分需自费。
二、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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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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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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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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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
仅限《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目录外药品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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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费
最高报销限额为 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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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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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内按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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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00元部分按 50%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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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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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费
仅限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的 500元 纳入报销,其他费用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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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
最高报销限额为 2000元 。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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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二次报销 (部分地区试点):对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不少于50%的二次报销,无统一封顶线,但需符合当地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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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差异 :如常州市职工医保二次报销起付线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1000元,与居民医保政策不同。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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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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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及新农合的二次报销政策存在差异,需注意区分。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苏省医疗保障政策文件及部分地区执行标准,实际报销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