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在河北省报销比例与在省内就医同标准、同待遇,不再降低报销比例。
报销政策解读
- 医保目录执行就医地政策:在河北省就医时,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河北省的医保政策。
- 报销比例执行参保地政策: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均执行天津市的医保政策。
天津医保报销比例(住院)
-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报销。
- 二级医院:起付线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报销,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报销。
- 三级医院:起付线至5000元的部分按80%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报销,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报销。
河北省医保报销比例(住院)
- 一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最低报销比例83%,最高报销比例91%。
- 二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最低报销比例85%,最高报销比例93%。
- 三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800元,最低报销比例87%,最高报销比例95%。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无需备案:天津市参保人员在河北省就医视同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无需另外办理备案手续。
- 直接结算:在河北省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直接结算相关的医疗费用。
总结
天津医保在河北省报销比例与在省内就医相同,不再降低报销比例,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便利。无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医保目录执行就医地政策,报销比例执行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员在河北省就医时,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