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个人缴纳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在累计缴费满15年后, 不能直接全额退还 ,但存在以下几种特殊处理方式:
一、正常退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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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直至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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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可继承
若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内的储存额可依法继承。
二、特殊退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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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满15年且无法继续缴费
若退休时未缴满15年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缴费补缴,则个人账户资金可退还(仅限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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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或结束劳动关系
若存在重复参保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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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
参保人员出国定居的,可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资金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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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参保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可按继承法规定继承。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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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不退还 :无论何种情况,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均无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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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处理 :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至满15年、转入其他养老保险(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申领基础养老金。
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划养老,避免因政策变动影响养老金待遇。若需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