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疗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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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 :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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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 :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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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 :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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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 :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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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发票 :每贴限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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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 :5000元。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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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 :包括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和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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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 :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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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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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 :补偿年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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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包括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等。
- 大病补偿 :
- 镇风险基金补偿 :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需要注意的是,合疗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报销标准和限额应以当地医保部门的规定为准。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患者在报销时,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