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同时购买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是两种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不能同时参保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制度性质与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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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属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 基础性险种 ,主要覆盖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提供基础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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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
覆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保障范围更广(如养老、医疗、失业等)。
二、参保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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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同时参保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同一人不得同时参加两种基本养老保险 (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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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保者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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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先 注销该险种 ,方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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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但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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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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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职工养老保险
若已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缴费年限不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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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的解决
若因信息差重复参保,需由本人申请终止其中一种保险,避免重复缴费。
四、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明确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和第十条(规定职工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总结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可同时参保,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参保方式。若已参保其中一种,需先终止另一种才能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