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管理涉及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具体管理部门如下:
一、中央管理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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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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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即人社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二、地方管理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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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政策制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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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机构
市、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基金管理中心等)具体落实中央政策,管理当地养老保险事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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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或个人购买的商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管理,但需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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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 :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组织,由县级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
总结
养老保险的主管部门为中央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执行机构,形成层级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