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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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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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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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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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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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15种以上病种,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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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乡级/村级医疗机构治疗,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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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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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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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18万元起付线,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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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0万元起付线,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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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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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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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起付线,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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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等特殊群体:个人不缴费,政府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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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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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自付比例约为25%-30%(2020年数据),具体因地区政策调整可能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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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起付线1.1万元,1.1万-10万元报销60%,10万元以上70%,最高可报销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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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18年起河南省提高了住院起付标准(如乡级从200元降至150元),并优化了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就医地点和病种,结合医保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如需精确计算报销金额,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