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的农村医疗保险(原新农合)自2017年1月1日起已正式并入城镇居民医保,统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九统一”。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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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整合背景
2016年7月起,云南省启动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将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统一制度,覆盖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等全面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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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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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17年起执行统一标准,每人每年150元,其中政府补贴420元,困难人员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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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参保人员可享受与城镇居民医保一致的门诊、住院等保障待遇,并同步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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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效果
整合后,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实现“一卡通用”,就医结算更加便捷,逐步实现现场结算。
注意 :2025年缴费入口等具体操作流程可能有所调整,建议通过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官方APP查询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