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2024年发布的门诊报销政策,门诊报销额度及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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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就诊,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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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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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5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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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衡阳、株洲等):42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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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低标准城市(常德、张家界等):3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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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岳麓区某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费用132.26元,医保支付92.58元(132.26×70%)。
二、高血压、糖尿病专项用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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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范围
包括国家医保目录内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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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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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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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960元(含高血压360元+糖尿病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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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怀化洪江市某居民2024年两病门诊总费用782.43元,政策内费用680.1元,报销476.07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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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调整 :二级、三级医院起付线分别降至每次50元、100元,多次就诊累计限额200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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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和专项用药保障比例均为70%,未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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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额度 :门诊统筹年度报销额度根据统计数据进行动态调整,个人只需支付自费部分。
以上政策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具体待遇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