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中国政府为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通过社会互助和政府补贴,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其核心功能与特点如下:
一、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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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覆盖住院费用、门诊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及部分地区普通门诊,报销比例高达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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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散与互助共济
通过集中资金池为参保人员提供风险保障,降低个体因疾病带来的经济压力。
二、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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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学生儿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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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门诊(普通/慢性病)、住院及部分特殊门诊(如恶性肿瘤放化疗)。
三、政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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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机制 :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补贴共同承担,按年缴费,次年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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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制 :需在参保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医,大城市三甲医院报销比例低于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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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方式 :居民自愿参加,中央、地方财政补贴为主。
四、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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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医疗负担 :通过报销机制降低家庭经济负担,避免因病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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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覆盖职工医保之外的群体,提升全民医疗保障水平。
五、与其他医保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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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职工医保 :覆盖范围不同(职工医保覆盖就业人群,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非就业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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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城镇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覆盖范围更广。
通过以上机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