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或住建部门
关于房屋安全鉴定的办理部门,需根据房屋使用状态和地区管理要求进行区分:
一、已交付使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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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需委托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评估,这些机构通常具备《建设工程结构检测资质证书》或《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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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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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房产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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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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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交付使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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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建设单位或质检站检测
未交付使用的房屋需由建设单位委托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质检站)进行检测,质检站属于建设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管。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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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差异 :
房管局(住建部门)主要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政策制定和监督,而具体的安全鉴定工作通常由专业机构或质检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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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但实际操作中可能由专业机构承担具体任务。
建议根据房屋使用状态,优先通过当地住建部门官网查询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或直接联系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