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二女户最新政策明确对农村户籍中未满60周岁、落实绝育手术且仅有两个女孩的夫妇提供奖励,包括每年360元/人的定期补助或一次性1万元奖励,60岁后转为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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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
- 历史对象:2015年前绝育的农村二女户,夫妻每人每年可领360元,直至60周岁。
- 新增对象:2015年后绝育的,每户一次性奖励1万元(含法定3000元及增发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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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需为农村户籍,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绝育证明。
- 外省户籍配偶需额外提交未享受同类奖励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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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 每年3月、9月向户籍地村(社区)提交申请,填写《福建省农村二女夫妇奖励申请表》。
- 经村级核实、镇级初审、区级复审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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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保障
- 省级财政承担15%,市县负担85%(厦门全额自付),地方可提高标准。
60周岁后,奖励金自动终止,转为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政策。政策旨在鼓励计划生育,缓解农村家庭养老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