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福建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已实现家庭共用,具体如下:
一、共济范围扩大
-
覆盖成员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
使用场景
可用于支付定点医药机构的自费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及医疗器械费用,也可代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二、操作方式
-
账户管理
通过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参保人可自主划拨个人账户资金并授权共享。
-
使用流程
共济成员在定点机构就医时,直接刷卡(码)使用共济账户资金,系统自动识别并完成支付。
三、注意事项
-
资金划拨规则
家庭共济账户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超过2000元的部分划入,且遵循自愿原则设立。
-
全省通用性
该政策适用于全省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成员,家庭成员需同时参保才能使用。
四、政策意义
通过家庭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得到更灵活利用,缓解了家庭成员间医疗费用的负担,提高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12月5日后的最新政策调整,确保与官方文件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