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保视同缴费年限规定明确:参保人员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25年,否则需一次性补缴。关键亮点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涵盖国企、机关事业单位等连续工龄,补缴基数按退休时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灵活就业人员需实际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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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范围:实施医保制度前的连续工龄可计入,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人服役年限等。自行离职或被开除人员工龄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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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与补缴规则:缴费满25年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不足25年需按退休时上年度平均工资一次性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还需实际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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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处理:外地调入人员视原参保地政策调整认定年限;已参加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退休人员无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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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计算方式:补缴基数统一为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费用全额进入统筹基金。
提示:各地市细则略有差异(如厦门女性要求20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个人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