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票单价开少时,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处理方式,具体方法如下:
一、当月发票单价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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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作废重开
若发票开具当月,可直接作废原发票并重新开具正确单价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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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红字发票调整
若发票已交付且对方已抵扣进项税金,需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错误金额,再补开正确发票。
二、跨月发票单价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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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红冲后补开
需先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错误金额,再开具正确单价的发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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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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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错误可直接作废或红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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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错误必须通过红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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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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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需与接收方协商一致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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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若已申报退税,需以报关单为准,但发票错误可能影响申报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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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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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与对方充分沟通,取得同意后方可作废或红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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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发票需收回全部联次并盖章作废,补开发票需在备注中说明补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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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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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多于实际 :若发票金额高于实际,需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多收金额,再补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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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且已抵扣 :需通过税务机关认可的跨期红冲流程处理。
建议优先通过税务机关官方渠道(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办理红冲,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税务风险。若涉及大额调整,建议咨询专业税务机关或财税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