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要求药品相关单位配备执业药师,主要基于以下核心要求:
一、执业药师的核心定义
执业药师是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的药学技术人员,需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提供专业药学服务。
二、配备执业药师的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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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资格门槛
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药品零售企业需在显著位置悬挂执业药师注册证等资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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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企业专项要求
连锁药品零售企业需按新规范配备足够资质与经验的执业药师,审核处方后需签名确认并备案。
三、执业药师的核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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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审核与调配
负责审核医生处方,检查药物相互作用、剂量及用药建议,并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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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服务提供
解答公众药物相关问题,提供用药咨询,确保用药安全与有效性。
四、政策背景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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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用药安全 :执业药师通过专业审核减少用药错误,提升公众用药依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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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发展 :明确执业药师配备标准,推动药品行业标准化管理。
药监局要求配备执业药师是强化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未来药品零售企业需严格遵循相关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