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和南京的社保目前不能自动合并,但可以通过办理转移手续实现缴费年限互认和累计计算。两地社保在积分落户、医保年限互认等方面已实现部分互通,但需注意转移流程和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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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与合并规则
南京和苏州的社保需通过人工转移实现合并,全国社保未联网导致无法自动合并。转移时需由转入地社保中心开具《接收函》,转出地办理基金划转,最终在转入地接续缴费年限。养老保险按基数的12%转移,医保年限可互认累计。 -
积分落户与年限互认
南京积分落户政策认可苏州的社保缴纳年限,两地居住和社保时间可累计赋分。例如,苏州缴纳的职工社保可视为南京的缴费记录,2022年后最低仅需6个月社保即可申请落户南京。 -
医保同城化进展
江苏省内已实现医保缴费年限互认,南京转入苏州的医保年限可直接累计计算,退休待遇按最终参保地或户籍地确定。异地购药也可直接刷社保卡结算,但交通一卡通功能暂限于“苏锡常”“宁镇扬”等片区。 -
注意事项
- 社保转移需保留单一社保关系,不能同时持有两地账户。
- 户籍变动可能影响退休待遇,建议根据定居地选择转移方向。
两地社保互通需主动办理转移,建议提前规划户籍和退休地,并咨询当地社保中心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