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全国海洋伏季休渔政策及各地最新调整,休渔时间表如下:
一、海域划分与休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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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35度以北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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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时间 :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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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限制 :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及捕捞辅助船需休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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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黄海和东海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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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时间 :4月30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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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桁杆拖虾、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调整为8月1日12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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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东海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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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时间 :4月30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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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原休渔时间延长至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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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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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时间 :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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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原休渔时间缩短至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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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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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类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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桁杆拖虾、灯光围(敷)网:5月1日-8月1日(部分区域延长至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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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张网类作业(如单锚张纲张网):5月1日-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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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具渔船:仅允许垂钓,禁止其他捕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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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休渔要求
- 渔船需与捕捞渔船同步休渔,时间不少于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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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禁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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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部分地区如浙江为5月16日-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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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限制 :除休闲垂钓外,禁止其他捕捞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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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依据与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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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时间表综合了农业农村部及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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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经济品种捕捞需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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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期间需加强执法监管,保障禁渔秩序。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作业许可或违规处罚,请咨询当地渔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