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原公司不配合停保,员工可主动联系原单位提交材料申请停保,或向医保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也可通过医保局官网、柜台自行办理停保。处理时限通常不超过15个工作日,逾期将影响新单位参保及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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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处理流程
离职后单位需提交《职工基本医疗参保减少表》,若拖延办理,员工应发送书面通知(留存邮件、短信等证据),明确要求5-7个工作日内完成停保手续。若单位拒办,可持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向医保部门举报。 -
官方投诉与法律途径
- 医保局投诉: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或登录医保局官网提交诉求,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原单位名称及离职日期,医保部门将强制介入停保;
- 劳动监察举报: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或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证据,要求单位补缴多扣费用并承担滞纳金;
- 法律诉讼:若因单位未停保导致无法入职新单位或医疗报销受阻,可申请劳动仲裁索赔损失,法院判例支持员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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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办理停保操作
部分地区允许个人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原件,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提交停保申请,或至医保中心柜台填写《参保人员减员申报表》,1-3个工作日内生效。需注意:自行停保需确认原单位已停止缴费,否则可能出现系统冲突。 -
后续影响与注意事项
- 社保转移:停保后及时办理医保关系转移,避免缴费记录中断影响退休待遇;
- 费用追讨:若原单位继续扣缴医保,保留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返还个人垫付部分;
- 过渡期保障:停保3个月内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超期将设置6个月待遇等待期,建议衔接商业医疗保险。
医保停保纠纷需在1年内提出投诉,超期可能丧失维权资格。处理期间就医可保存票据,停保成功后申请手工报销。劳动关系解除后单位无权限继续参保,员工不必担忧“挂靠缴费”风险,但需警惕单位利用社保未停逃避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