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审核指南,个人申请预审视同工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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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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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 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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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及社保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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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册复印件(需包含工作内容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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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案(由社保中心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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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录用手续
- 招工表、录用通知书等能证明正规录用的材料。
二、辅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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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认定表》 :需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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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送审人员情况表》 :可下载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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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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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介绍信 :部分单位可能要求。
三、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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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 :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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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 :需提供知青下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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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档案人员 :需单位出具未办理退休人员流动人员人事关系证明。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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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清晰、完整,社保部门可能要求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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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需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交材料,由单位统一向社保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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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对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以上材料需在规定的审核期限内提交,逾期可能影响工龄认定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