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70%,城镇居民50%
甘肃省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城镇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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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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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衰竭透析治疗及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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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丙酮尿症治疗限额内(2万元/人/年)报销比例为70%,每人每年实际补偿封顶线为1.4万元。
- 城镇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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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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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衰竭透析治疗及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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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丙酮尿症治疗限额内(2万元/人/年)报销比例为70%,每人每年实际补偿封顶线为1.4万元。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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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政策范围内费用的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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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政策范围内费用的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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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高费用病种(如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分别为90%和80%。
- 大病保险 :
- 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金额(起付线)后,进入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一半,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
- 医疗救助 :
- 对大病保险报完后仍有困难的患者,医疗救助在限额以内报七成。
这些比例和规定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合理利用医保资源,以获得最大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