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企业社保缴费标准以缴费基数和比例为核心,依据广西全区统一标准调整,2023年最低缴费基数为3718元/月,最高为18590元/月,企业总缴费比例约27.2%(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延续执行,部分险种比例临时下调。
一、缴费基数范围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根据上年度广西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下限为60%(3718元/月),上限为300%(18590元/月)。企业按员工实际工资申报,工资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按下限或上限执行。
二、企业各险种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工伤保险按行业风险等级分为0.2%-1.9%(单位承担);生育保险单位0.8%。总比例中,企业承担约24.5%-26.3%,个人约10.5%。
三、阶段性降费优惠政策
2023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降费政策: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0.5%降至0.4%,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等级降低20%-50%。部分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四、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缴费差异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不包含工伤、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全部自付),医疗保险按8%或5.6%缴纳。企业员工社保由单位和个人共担,保障范围更全面。
南宁企业需按月申报社保费用,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违规未缴或漏缴将影响员工权益。建议通过广西“数智人社”系统或税务平台实时核对缴费明细,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