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生育津贴最新政策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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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职工本人工资,则按职工本人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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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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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98天(含产前检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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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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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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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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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4个月流产: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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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及以上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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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假 :增加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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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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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
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假期天数}
$$例如:某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某职工产假120天,则生育津贴为: $$
\frac{8000}{30} \times 120 = 32000 \text{元}
$$
二、生育医疗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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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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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合理医疗费用(如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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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规定标准的自费药品、营养药品及分娩期外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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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 低于当地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三、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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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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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满7个月流产: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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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医院分娩:每人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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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陪产假津贴
- 持有《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可享受10天陪产假,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30计算。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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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保卡)、生育津贴申报表、出院记录/门诊病历、银行账户、生育服务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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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核
- 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津贴。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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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17年后广西生育津贴标准调整为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2020年进一步明确无上年度工资时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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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范围 :不包含因医疗事故、分娩期外治疗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规定,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