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南宁市社保政策及最新规定,社保补缴涉及不同情形和条件,具体如下:
一、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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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
若单位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未正常缴纳社保,可申请一次性补缴,需承担滞纳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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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历史欠费清理
政策加强了对中小企业和高流动性行业的社保监管,要求梳理并补缴历史欠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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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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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享受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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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前参保人员,若2025年前退休,允许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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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或按季度申报
新业态从业者(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可按月或按季度申报缴费。
三、特殊群体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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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及大龄退休人员
- 1961-1982年下乡知青、男65周岁以上/女60周岁以上大龄退休人员,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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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历史条件人员
如曾就职于国企/事业单位且2011年前退休的员工,可能符合补缴条件。
四、医疗保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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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断缴超过3个月将无法享受医保报销,且连续缴费年限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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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限制 :2018年1月前未参保人员(45岁以上)无法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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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计算 :单位欠缴按每日0.5‰收取滞纳金(2025年标准),个人跨年度欠费需补缴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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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年限限制 :一次性补缴最长不超过15年,且2025年后退休人员最低缴费年限将逐步提高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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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居住证等材料办理补缴。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南宁市社保局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具体补缴流程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