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农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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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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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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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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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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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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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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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300/150元,三级500/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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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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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80%(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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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0%(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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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0%(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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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低保户、脱贫人口等可额外享受医疗救助,最高覆盖95%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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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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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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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50元;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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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额度与居民医保一致,例如二级医院甲类药费报销80%,乙类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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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叠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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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后,按50%-70%比例分段报销,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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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如低保户)在基本医保基础上额外享受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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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提供医院费用证明并加盖公章,医保局审核通过后按比例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3年以来的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