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地点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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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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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个人支付30%,统筹基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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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个人支付20%,统筹基金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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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住院 :个人支付20%,统筹基金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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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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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人每年80元限额、50%比例支付门诊诊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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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更高(在职90%、退休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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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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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不同:一级200元、二级500元、三级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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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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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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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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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年度支付限额80元/人·次,按5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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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纳入门诊特定病种目录的医疗费用可享30万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80%;特困人员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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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市外医院 :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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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 63种门诊特定病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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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基础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合计支付限额18万元,特困人员再提高5个百分点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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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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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需提供住院费用结算单、诊断证明、社会保障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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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需提供门诊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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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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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异地居住备案,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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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就医直接联网结算,未联网需先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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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单位缴费率6.5%(含生育保险0.5%),个人缴费率2%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