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可享 20 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可享 10 天的陪护假,且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这一政策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开始施行的《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适用对象:该政策适用于云南省内,家中有患病住院老人的在职子女。无论是独生子女家庭,还是非独生子女家庭,均在政策覆盖范围内。
- 请假规定:子女请休护理假可以分阶段休假,但要与老年人(父母)住院期间时间相符,且含节假日。不过需要注意,老人在家治疗期间不得请休护理假。员工申请陪护假时,需提前向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 假期权益:在陪护假期间,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即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奖金等。
- 监督管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该项假期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云南省的老人陪护假政策,充分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爱,也为在职子女照顾患病住院的老人提供了有力支持,有助于促进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