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父母生病陪护假的规定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实施时间
-
《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独生子女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每年累计提供 20天 护理假,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
非独生子女 :每年累计提供 10天 护理假,同样享受工资待遇。
-
-
《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独生子女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每年累计20天护理假,护理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
非独生子女 :每年累计10天护理假。
-
二、政策内容要点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其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的陪护需求。
-
护理假与赡养义务
-
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时,用人单位应支持护理照料,护理假计入工作年限。
-
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调休等方式替代护理假。
-
-
与其他政策的衔接
- 该条例与《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保持一致,但具体实施中可能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调整。
三、注意事项
-
政策稳定性
- 目前法律条款中未明确护理假的具体天数,未来可能根据政策调整。建议通过当地劳动部门或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
操作流程
- 申请护理假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家庭关系证明等材料,具体流程由用人单位制定。
-
地区差异
- 昆明市作为地级市,其条例与省条例保持一致,但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例如,2024年陕西省曾出台过每年15天的类似政策。
四、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为《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中明确赋予子女护理父母的权益。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公开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