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缴纳400元的城镇居民医保,可享受门诊、住院、慢性病及大病保险等多层次报销待遇,最高报销比例达90%,年度住院报销限额15万元,门诊统筹年度限额300元,大病保险年支付上限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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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在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60%,其他机构50%,年度限额300元且无起付线。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报销50%,年限额200元。 -
住院报销
报销比例50%-90%,根据医院级别分段计算: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50元,800元以下报70%,以上报90%;三级医院起付线1200元,4000元以下报53%,以上报72%。14岁以下患者起付线减半,80岁以上老人报销比例提高5%。 -
慢性病与重特大疾病
22种门诊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报销65%-85%,无起付线;重特大疾病药品报销80%。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年度限额按病种设定。 -
大病保险
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1.1万元部分可二次报销:1.1万-10万元报60%,10万元以上报70%,年限额40万元。困难群众起付线更低、比例更高。 -
异地就医与特殊群体优惠
跨省就医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50%-68%。孕产妇分娩定额补助(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额外提高5%。
提示:具体报销比例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局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细则,确保充分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