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生育费用报销标准明确,产前检查、生育医疗及终止妊娠费用均有定额或限额支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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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参加雅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用实行一次性定额补助。生育情况下补助700元;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补助500元;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补助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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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参加雅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顺产限额为3000元;难产(含剖宫产)限额为5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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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医疗费:参加雅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因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限额为15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限额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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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待遇:参加雅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用定额补助标准为生育或怀孕满7个月(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定额支付350元。生育医疗费限额支付标准为顺产1500元;难产(含剖宫产)25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因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75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500元);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210元。
雅安市生育费用报销标准已明晰,旨在减轻生育家庭经济负担,保障母婴健康权益。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相关政策,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享受应有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