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的规定, 四川子女护理假规定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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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对象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可以申请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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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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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 :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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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 :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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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待遇 :护理照料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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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该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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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最新政策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或变化,建议定期查看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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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配合 :申请护理假时,需要用人单位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护理照料时间,并确保工资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