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AQL等级/缺陷率)
根据AQL标准计算抽检数量的方法如下:
一、基本计算公式
抽检数量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 \text{抽检数量} = \frac{\text{批量}}{\frac{AQL}{缺陷率}}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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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 :需检验的产品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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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L :可接受质量水平(如1.5%表示接受1.5%以下不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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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率 :产品中允许的缺陷百分比
二、实际应用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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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批量和AQL值
根据生产计划或质量标准确定批量(如500件)和AQL值(如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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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检验水平
根据产品特性和风险等级选择对应的检验水平(如一般检验I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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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抽样方案表
使用AQL值和检验水平在标准抽样方案表中查找对应的样本量。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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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20个,检验水平II,AQL值2.5时,样本量为5(0收1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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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20个,检验水平II,AQL值1.0时,样本量为13(0收1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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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20个,检验水平II,AQL值0.25时,需全检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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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特殊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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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批量小于样本量,需执行100%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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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产工艺稳定,可适当减少抽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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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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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L与批量无关
AQL表示连续系列批可接受的最差过程平均质量水平,与具体批量大小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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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差异
不同行业有专属的AQL范围,如电子产品(0.010~0.10)、服装纺织品(1.0~6.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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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效益权衡
大批量生产可减少抽检数量,小批量生产需增加抽检频次以确保质量稳定性。
四、示例计算
若某批次产品1000个,AQL值为1.0,检验水平为I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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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frac{1000}{\frac{1.0}{0.05}} = 50$(需查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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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表得样本量13(0收1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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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数量为13个,接收标准为0个合格,1个不合格
通过以上步骤,可系统确定AQL标准下的抽检数量,确保质量控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