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确实有护理津贴政策,主要分为两类: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和 民办养老机构护理补贴 ,具体如下:
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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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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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住重度失能老年人(一级护理)的,每人每月补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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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住轻度/中度失能老年人(二级护理)的,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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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住能力完好老年人(三级护理)的,补贴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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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 补贴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统一提高,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分别调整至252元、261元、270元、280元,每年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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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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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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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且残疾等级为一至四级的重度军人和伤残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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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办养老机构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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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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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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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机构:200-5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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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机构:100-3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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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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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机构:200-5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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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机构:100-5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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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背景
- 2019年起广州市推动民办养老机构与公益性机构享受同等补贴标准,2022年进一步提高补贴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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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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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需按比例配备护理人员(≥100%岗前培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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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或设立内设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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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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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贴的衔接 :领取工伤保险护理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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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补贴标准根据居民收入、物价等变化每年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民政、财政部门联合发布。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州市民政局、财政局的官方文件及最新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