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可以领取伤残津贴。这些职工需保留劳动关系,但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
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的申请条件
- 劳动关系保留:职工与用人单位需保持劳动关系,但不得继续从事原工作岗位。
- 退出工作岗位:因工致残导致劳动能力永久丧失,无法继续从事工作。
- 伤残等级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鉴定,明确伤残等级。
伤残津贴的计算标准
- 津贴比例:伤残津贴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比例随伤残等级递减:
- 一级伤残:90%
- 二级伤残:85%
- 三级伤残:80%
- 四级伤残:75%
- 最低工资保障:若按比例计算的津贴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申请伤残津贴的流程
- 工伤认定:职工需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确认工伤性质。
- 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伤残等级进行专业鉴定。
-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本人身份证等。
- 提交申请:将材料提交至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 审核与发放: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伤残津贴按月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
伤残津贴的特殊规定
- 退休后待遇: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伤残津贴停止发放,改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五级、六级伤残:若职工被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安排适当工作;若难以安排,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五级)和60%(六级)。
总结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可领取伤残津贴,这是对因工致残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合理经济补偿。申请需满足劳动关系保留、退出工作岗位等条件,津贴金额依据伤残等级和工资比例计算,并受最低工资标准保障。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尽快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交申请材料,以便及时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