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后,关于个人账户余额的处理及转移问题,综合权威信息说明如下:
一、个人账户余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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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为居民医保后原账户不清零
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后,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会清零,可保留并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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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转为居民医保时仍在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可申请返还(需符合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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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停止缴费,个人账户资金将随待遇终止而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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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的过渡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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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职工医保缴费期内转为居民医保,已缴纳但未享受待遇的月份费用不退,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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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待遇享受期内转为居民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申请退还(需符合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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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移与续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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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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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由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关系转移手续,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随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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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后,原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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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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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先终止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再重新参加职工医保。若在缴费期内转回,个人账户余额可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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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不计入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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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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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保个人账户转移 :如职工在外地缴纳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申请转移至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医保账户(需符合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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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提取限制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仅限医疗费用报销使用。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具体操作流程及政策可能因地区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