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起,辽宁省内各主要城市如大连、丹东、锦州、沈阳等均调整了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具体来看,大连市的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为8190元,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914元,上限为24570元;丹东市的最低缴费基数则定为5480元/月;锦州市的缴费基数为71136元;沈阳市的月缴费基数从6900元变为8073元。
这些调整意味着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需要根据新的缴费基数来缴纳医疗保险费。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他们通常可以选择缴费基数,但这也可能导致缴费金额的变化。缴费基数的调整还可能影响到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因为退休后的医疗保险待遇往往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挂钩。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缴费基数和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及时关注当地医保局或相关部门的通知,以确保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