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4年大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的详细说明,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而成:
一、报销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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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在大连市内五区(金州、旅顺、普兰、西岗、沙河口)缴纳社保的单位为参保单位,且单位需按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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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 生育津贴申请需在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年内办理,10月前生育/流产的当年结算,10月后次年一季度前结算。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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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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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经大连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部审核确认后,生育职工需在次月1日至25日前到大连市商业银行中山路88号天安大厦二楼储蓄窗口办理银行卡领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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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卡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若委托他人代领,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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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事项处理
- 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领卡,需在次月11日至12日(节假日顺延)到医保中心财务部生育保险出纳窗口补领。
三、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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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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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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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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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具的诊断书、住院费用明细(非收据)及出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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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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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需额外提供手术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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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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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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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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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定额支付2200元(含产前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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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定额支付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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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 :3个月(12周)以下300元,3-7个月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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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 生育津贴按职工本人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发放,假期包括产前检查、产假及产后休养期。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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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 部分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如诊断书、住院明细等),过期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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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职工可自行向医保中心提交材料申请。
以上流程及标准综合了2024年大连市生育保险政策,具体以医保中心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