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生育政策且缴费满10个月
关于大连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标准,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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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需符合国家及大连市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登记结婚并生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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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含生育当月)。若职工分娩前缴费不足10个月,但分娩后12个月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也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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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要求
生育或手术需在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二、领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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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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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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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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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等) :增加15天,总产假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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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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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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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15天产假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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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42天产假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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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示例
若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500元,女职工顺产: $$7500 \div 30 \times 98 = 24500 \text{元}$$
若为难产: $$7500 \div 30 \times (98 + 15) = 27750 \text{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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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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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需在婴儿出生后18个月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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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需在术后6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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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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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按市平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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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参保配偶未就业:可申领50%生育医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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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基础材料,特殊情形需补充难产证明、失业登记证等。
以上信息综合自大连市社保部门最新政策及权威指南,确保为职工提供全面的生育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