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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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2,998元/月(即7,666元/月×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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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4,408元/月(即7,666元/月×57.5%)。
二、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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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发基数 :7,95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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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去世人员待遇计发基数 :9,885元/月(含丧葬费、工伤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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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一次性护理补助金 :6,301元/月。
三、缴费主体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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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按职工工资总额的60%-300%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2023年实际执行上限22,998元、下限4,4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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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可在4,408-22,998元/月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2024年上限调整为24,264元(按2023年工资总额的300%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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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4,853元/月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以4,853元为基数计算补贴。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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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缴费基数调整依据2023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088元)的60%-30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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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及以后年度补缴2024年职工医保时,缴费基数统一按2023年职工平均工资(8,088元)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自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政府公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