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社保政策及历年调整情况,社保缴费基数主要分为以下要点:
一、缴费基数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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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
社保缴费基数通常以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具体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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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社会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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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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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数据
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9167元,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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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9167元 × 60% = 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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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9167元 × 300% = 275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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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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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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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限5500元,上限275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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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下限5500元,上限275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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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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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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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2024年7月起降低医疗保险费率,职工医保一档单位缴费率降至5%,个人缴费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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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 :2024年调整下限为44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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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如茂名市、肇庆市等,下限4190元,上限264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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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最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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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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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下限5500元,上限27501元(与2024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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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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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延续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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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费率进一步降低:职工医保一档单位缴费率5%,个人缴费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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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少儿儿童和大学生个人缴费率0.6%,成年人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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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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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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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每年7月确定,次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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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按下限缴费;高于上限则按上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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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3469元-27501元),但需承担全部费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及调整情况,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