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发放
根据广东省(以广州为例)的生育津贴发放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如下:
一、发放频率
生育津贴 按月发放 ,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正常产假天数计算应发金额,并通过银行账户按月划拨至职工账户。
二、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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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申请
若职工在产假期间提交申请,生育津贴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开始按月发放,直至产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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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结束后申请
若职工在产假结束后提交申请,需在次月(如12月1日申请则12月30日前发放)一次性结清对应月份津贴。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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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延迟 :若因材料提交延迟导致申领推迟,津贴可能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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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状态 :用人单位缴费中断期间,生育津贴暂停发放;恢复缴费后继续按月计发。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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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依据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结合职工实际产假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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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广东生育津贴以 按月发放 为主,具体时间节点根据申请时段和用人单位流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