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8日山东省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结合中央优化生育政策要求,山东省生育政策迎来重大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一、生育政策核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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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全面开放
取消此前对生育数量的限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允许每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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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再生育支持
已生育三孩的夫妻,若子女死亡或病残无法正常成长,可申请等额再生育。
二、假期与福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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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延长
女职工生育可享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60天,总计158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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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陪产假
配偶可享受不少于15天陪产假,与产假同步计入出勤,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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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与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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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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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住院,子女享10天护理假;非独生子女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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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减轻家庭负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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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与托育支持
县级以上政府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完善托育服务设施(如小区配建、政府补贴运营的普惠托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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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与教育优惠
多孩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宅基地时给予倾斜;义务教育阶段减轻作业及校外培训负担。
四、其他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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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调整
取消对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家庭的征收社会抚养费,但依法生育多孩的家庭仍需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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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获每月10元奖励费,退休时享受一次性养老补助等。
五、实施时间与生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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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25年1月18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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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全省统一执行,包括城市及农村地区。
以上政策体现了山东省在优化生育环境、支持家庭发展方面的综合考量,旨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